去年安徽消保委系统受理投诉12074件 家用电器类排第一
编辑:admin 日期:2019-03-11 14:32:32 / 人气:
房产广告宣传陷阱深
2018 年 1 月 24 日,肥东县的毕先生在长丰县某楼盘认购一套商品房,缴纳认筹金2万元。但是认购之后发现,当初销售人员吹嘘的双地铁、6号线都仅仅是合肥第二轮地铁规划还没有得到国家发改委正式审批。毕先生认为自己受到了欺骗,要求销售公司退还2万元认筹款未果,遂投诉至长丰县消保委。经调解和引导,开发商退还了消费者2万元认筹款,并对销售宣传中的不当行为进行了整改。
省消保委人士表示,现实中,开发商销售人员为销售业绩,用诱人的价格,虚假的配套设施欺骗消费者,口头承诺的优惠条件无法兑现。对于开发商来说,消费者往往是一个相对来说不够专业的群体,在买房时没有注意分辨广告的真假,很容易掉进开发商精心布置的“美丽陷阱”。
信用贷款消费需谨慎
潜山县消费者操女士于2018年4月份通过某信贷消费公司办理2780元的小额信贷购买电动自行车。该公司为操女士办理了分期贷,共 24 期,每期(每月)还款 198.6元。操女士在还款3个月后发现利息太高,找到该信贷消费公司要求相应说法,几次无果后投诉至潜山县消保委。通过消保部门工作人员的计算,发现操女士如果按时按期还款共需还 4766.4 元,超过了相关法律规定,最后通过调解,双方达成和解。
省消保委人士表示,如今各种互联网金额公司和金融消费平台兴起,其纷纷与电器、美容、培训等行业联手,打出“零首付”“零利息”“手续简便”的诱人广告,向消费者推荐使用信用分期贷款购买商品和服务。消费者办理贷款的款项并不是直接给消费者的,而是直接进入经营者账上,在此环节中,消费者可能连贷款合同书都无法见到,还款时间、还款金额、违约责任也是稀里糊涂。
网购保价承诺要留意
此外,在网购、预付卡消费、家用电器、新车销售、手机消费、保健品市场、共享电单车等方面,省消保委也受理诸多投诉。
比如2018年11月上旬,芜湖市一位消费者投诉称,其10月19日在天猫商城某店铺购买空调,店铺网页宣传“保价双11”,但“双11”消费时查询发现该商品比自己购买时优惠了100元。
省消保委人士表示,方便与快捷是网络购物最大的优势,但方便快捷的同时,也带来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,如售卖的商品实物与网站图片不符,质量差;消费者付款后卖家不及时发货,不按规定实行7天无理由退换货等等。商家还为了鼓励错峰消费,提前启动市场,开始推出“保价”服务,在商家承诺的时间内,购买的商品如果出现降价行为,可以向商家提出价格保护的申请,商家返还差价。这种方式看似给消费者吃了颗“定心丸”,实际操作中商家却设置种种限制条件让消费者无法轻易享受到优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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